当中国人说自己有“弄璋之喜”的时候,就意味着他刚得了一个儿子。璋其实是玉器的代称,而“弄璋”在古代是士子的专属权利。
所谓“玉珪”、“玉璋”在《诗经》时代已经是纯粹的士大夫礼器,在各种重要场合,“君子无故玉不去身”。
这大概有点秀恩爱的意味了——你听,我老公把不应赠给女性的玉赠给我了,还让我戴着四处嘚瑟,就是这么惯着我!
以至于后来,青年男女,开始赠玉定情,异地恋的情侣还可以睹玉思人——“青青子佩,悠悠我心”。
所以讲真,作为中国人,赠玉求婚,显得更具诚意,更具古风。
相对于男子的“赠玉”,女子以什么回礼呢?水果。
《诗经》有载:“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,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;投我以木李,报之以琼玖,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。”——心仪的女子送我木桃木李,我就赶紧拿出玉石回赠。
听起来,似乎价值差距太大了。古代男人四不四傻?
可是在没有温室大棚的古代,水果的获得并不像今天这么容易。而且大多是野果,往往也需要女子辛苦采摘。
《礼记》记载,古代女子在婚礼之后,新娘需要携带水果去见男方的亲戚,以宣告自己作为女主人的权利。所以渐渐地,水果,就成了女子“答应求婚”的象征。如果说水果的附加值是一桩婚事,是女子本人,那么与玉等值,就说的通了。
而且到了晋代,更为大胆的女子直接以“赠果”的方式示爱,甚至“追星”。史书记载,西晋著名美男子潘安,每次出行,都能引得满街妇女变成“迷妹”,争相向他投掷水果,如果步行,能抱一满怀;要是坐车,就能拉回一车,啧啧,靠脸能开个水果铺,也是没谁了。
其实,中国古人用来示爱的信物并没有特别的局限,出现在正史以及各类笔记小说中的定情之物简直数不胜数,发钗、手帕、香囊、镜子、手镯……几乎所有能够便携的日常用品都可以成为定情信物,人们不是借物品的价值来表达感情,而是珍视那份“贴身携带”的亲密感,以求一种“物我感应”的情思,浪漫的不要不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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